赵明福于2009年7月16日坠楼身亡,地点是雪兰莪反贪会大厦第十四层窗外。尽管官方结论历经多年调查,但社会普遍仍质疑其死因,认为他并非简单死于“意外”,而是死于一个冷漠而失责的制度。
然而,在时间的推移中,赵明福并未真正“离开”。他不断在被遗忘的公共记忆中“死去”,死于一句又一句“过去的事”,死于一声又一声“不再提起”。尤其当年曾承诺“讨回公道”的执政者,如今在掌权后选择沉默,更加剧了这一集体记忆的凋零。
以旧约《以斯帖记》为喻,当年王后以斯帖被提醒“得位非为安逸,而是为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同样的提醒,今日适用于任何在位者。当年举起“Justice for Teoh Beng Hock”标语、在体制外高喊正义的人士,如今有些已身处政府高位。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一段历史,而是一项尚未兑现的承诺。
赵明福并非抽象符号。他是一名年轻公民,是一位父亲、未婚夫与儿子。他在为政治理想服务的岗位上,死于体制权力的不当行使。他的离世,不应仅作为政治攻讦的工具,更应成为公共治理与司法改革的起点。
令人遗憾的是,曾经批评制度不公的人士,如今却成为制度的组成部分。当初抨击调查不力、司法偏颇、机构卸责者,如今却以“程序已经走完”为由接受现状。
制度改革固然重要,但当正义仍未实现时,仅以改革进程为托辞,无法回应公众对于责任与公道的期待。社会对于赵明福案件的记忆,不仅关乎一桩死亡事件,更关乎对权力问责与道德立场的长期检视。
历史与民意终将作出评断。如果赵明福事件最终由他人平反,而非现有掌权者推动完成,那么这一群体的沉默也将成为历史记录的一部分——曾有机会主持正义,却未伸出援手。
赵明福的名字,已成为马来西亚公共正义的一道试题。它考验的不只是法律程序的正当性,更是一个政府对自己承诺与信念的忠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