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因与丈夫发生争执,愤而搬离家中独自租屋,未料却被丈夫揭发与房东阿仁发生不当性关系。面对指控,小美反驳称是遭房东多次迷奸,甚至在两人之间的对话中质问对方为何事后不敢承认行为细节。房东则反驳表示是双方自愿,并称:“妳没意愿还会帮我?”两人最终一同被丈夫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决须连带赔偿丈夫10万元,判决尚可上诉。

丈夫揭发婚外情,提出求偿

根据判决书,丈夫指出,他与小美结缔连理已有6年,婚姻生活原本和谐,直到2023年12月8日后,妻子频繁以各种理由离家,且多次夜宿台中太平区一名男子的出租处。他在家中电脑中查阅小美与房东阿仁的LINE对话记录后震惊不已,内容包含两人亲密行为与后续讨论。

在一段对话中,小美质问房东:“你不是还问我有没有感觉,怎么现在都不敢承认?那个金子要怎么解决?电费谁付?”房东回应:“妳没意愿还会帮我口交?妳也有在上面。”此外,小美还曾忧心地问:“万一我怀你的小孩怎么办?”房东则信誓旦旦回答:“不可能,从头到尾都没有射出来。”

讯息内容露骨,驳斥迷奸说法

另在讯息中,房东否认强迫行为,称:“我没有性侵妳,妳也都愿意,也有主动。”他质问小美:“租我房子明明有空房有床,怎么偏要睡我房间?”又称:“如果真是迷奸,妳早该报警,何必最后还要我赶妳走?”小美则回应:“我第一次醒来就问你为什么我没穿衣服,你怎么回答我的?”

丈夫认为两人已发生多次性行为,关系超越房东与租客,因而提起民事诉讼,向两人求偿精神赔偿金共计50万元。

女方称遭性侵,法官采信对话内容

庭审时,小美坚称自己是受害者,指控丈夫施暴后她才搬出住处,随后在阿仁家中被性侵,并曾报警及就医验伤。她还声称部分LINE对话系丈夫伪造。

然而法院查阅讯息内容后认为,对话结构完整且时间连贯,且多处明确涉及性行为细节,无法由丈夫单独伪造。加上房东阿仁未曾亲自出庭,亦未提出书状抗辩,形同默认原告指控;小美虽有验伤单,却缺乏能支持“遭强暴”的其他证据,加上她在事后仍继续居住于阿仁处、无即时报警,削弱其说词可信度。

法院判决两人连带赔偿10万

综合上述,法院认定小美与房东阿仁确实侵害丈夫的配偶权,酌情考量丈夫为模板技工、月薪超过15万元,小美为家庭主妇等生活状况,判决两人需连带赔偿丈夫精神损害金新台币1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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