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私人医疗护理公司因在未经卫生部许可下运营门诊护理服务,于今日在地庭被裁定罪成,被判罚款5万令吉。
该公司由董事代表出庭,并在法官艾莉丝面前认罪。案件援引《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第3(c)条文提控,并依据该法令第5(1)(b)条文进行量刑。相关法律规定,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
未经注册非法运营 卫生局突击检查揭违规
根据控状,该公司于2023年4月6日早上11时许,在其位于古晋的营业场所内,未经注册及无卫生部发出的执照,擅自设立并提供门诊护理服务,违反法令第19(a)条文。
卫生局指出,所谓门诊护理中心,指的是为病患提供治疗及护理但无需留院过夜的医疗设施。案发当天,砂拉越卫生局私人医疗执业监管组突击检查该场所,发现其运营行为涉及严重违规。
现场的两名自称为业者代表者,无法出示任何有效的注册证明或执照。
涉高风险医疗服务 执法人员当场充公设备
进一步调查揭露,该中心提供包括增强型体外反搏治疗(EECP)与静脉注射滴注治疗(IV Drip)在内的高风险医疗服务,但未持有合法执照。
执法人员当场充公了大量药品与医疗器材,包括:
听诊器、血压计、AED电击器、EECP设备
心电图(ECG)仪器、氧气筒、硝酸甘油、氯化钠注射液
病历记录文件等证据
控方促重判 防范医疗风险
本案由砂卫生局代表诺扎依泽丽主控,她在庭上强调,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预防医疗疏忽,应对该公司施以具阻吓性刑罚。
她补充,所提供的EECP治疗属心脏专科范畴,依法应由已注册的门诊中心及专科医生(如心脏科或内科)操作,而涉案公司仅由一名普通医生进行操作,已严重违反医疗法规。
法官最终裁定罚款5万令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