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家兼中总总财政拿督孔令龙表示,内陆税收局(LHDN)在推动电子发票政策时,应确保系统稳定并不增加商家营运成本。他建议,未来可通过更简便、成本低的方式,让微型企业逐步落实电子发票制度。

微型企业应分阶段推动

孔令龙指出,政府目前宣布暂时豁免年销售额50万令吉以下的商家落实电子发票,此举合理,但他强调未来微型企业仍需纳入执行范围。他指出,根据定义,年收入30万以下即属微型企业,这类企业规模小,需有更简便的落实方式。

他建议,政府可善用广泛使用的“一触即通”(Touch ‘n Go)电子钱包,在不增加额外系统成本的前提下,于应用程序内嵌入开具电子发票功能,让交易后自动发出电子发票。

阶段调整与豁免门槛上调

孔令龙说明,LHDN最近对电子发票推行时间表作出调整:

  • 第四阶段:原定2026年起实施的15万至50万令吉营业额商家,将调整为100万至500万令吉之间的商家。
  • 新增第五阶段:年营业额50万至100万令吉的商家,将从2026年7月1日起开始落实电子发票。
  • 豁免门槛提高:由原本的15万令吉提高至50万令吉以下暂时豁免。

此外,对于每笔交易都需开电子发票的原始规定也有所放宽。政府采纳反馈,调整为单笔交易超过1万令吉才需开具单独发票,1万令吉以下的交易则可合并成每月一张发票处理。

建议暂缓“自开电子发票”强制

不过,他也提醒,当前政策中要求商家为海外供应商或非商业性个人(如房东)“自开电子发票”的规定,执行上存在混淆与困难。举例来说,从淘宝采购商品或向个人房东租店,原本就没有电子发票,对中小商家而言形成执行难题。

因此,他建议政府应暂缓推行“自开电子发票”措施,待整体系统更完善、商家更熟悉后再逐步落实。

“政府这次回应了中总的呼吁,也给予小商家更多喘息空间,是正面的发展方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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