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62岁妇女横越马路时,遭一辆高速行驶的保时捷撞上,导致当场伤重不治。肇事司机江国威(38岁,译音)被判监禁1年3个月,并吊销所有级别的驾照为期8年。
事故发生于2021年8月6日傍晚5时45分,地点在新加坡麦波申路朝机场路方向的路段。被告江国威是汽车公司董事,案发时驾驶一辆灰色保时捷,正从登纳利路返家,行经麦波申路时在安莎娜道附近掉头,准备驶入距离事故现场约百米处的加油站。
该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设有三条车道,左侧为在当时启用中的巴士专用道。江国威在行驶于中间车道期间,前方有一辆罗厘,他随后以时速介于83至102公里间的速度变换至左侧车道。
当他的车辆刚并排至罗厘旁时,死者突然从车右前方出现。江国威尝试右转闪避,但为时已晚,车身左侧撞上妇女,右侧同时擦撞罗厘。死者被撞飞后跌落在最左侧车道,保时捷与罗厘亦有不同程度损毁。
法院播放的行车记录器显示,死者当时从中央分界堤处穿越马路,已经跨过第一与第二车道,却在第三车道被撞上。
江国威事后拨打急救电话,救护人员到场后发现死者已出现创伤性心脏骤停,紧急送院抢救,仍在傍晚6时43分宣告不治。
新加坡卫生科学局指出,若驾驶者从罗厘后方转入左车道,行人会因罗厘遮挡而难以被及时发现。若当时车速较低、介于69至81公里,司机或有机会在撞击前刹车避让,但超速大幅缩短了反应时间。
控方强调,若被告未超速,车祸可能原可避免。由于他曾因超速被罚款,本案应视为重犯,因此主张判处20个月监禁及8年吊销驾照。
法官在裁决时表示,虽然死者违规穿越车道,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但被告在数月前才因超速被罚,又再度违例,显示其对交通安全缺乏警觉。考虑各方责任后,最终裁定监禁15个月并吊销驾照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