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表示,反贪会之所以冻结已故敦达因夫人杜潘奈伊玛名下的7项房产和一个银行账户,是为了防止这些资产在调查过程中被转移或变卖。

据《马新社》报道,阿占巴基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冻结令属于调查初期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为下一步的执法行动铺路。

“在此案件中,我们已向法院申请限制令,以冻结位于海外的相关资产。”

他说:“若不采取这项限制措施,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未申报的资产很可能会在调查期间被转移。”

此前有媒体披露,反贪会冻结了奈伊玛及其家族名下共7处房产,包括位于伦敦的3栋豪宅,以及一个银行账户,总估值高达1亿3200万英镑(约合7亿5820万令吉)。

反贪会指出,这些资产涉嫌违反《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条文,可能是调查中涉及的关键证据。

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阿都哈密昨日已批准由副检察司马哈狄所提出的单方面申请,正式发出资产限制令。

另一方面,前反贪会主席丹斯里祖基菲里则从法律角度出面说明,此类行动在术语上应称为“禁令”(prohibitory order),而非“冻结令”(freezing order)。

他解释,冻结令通常是根据该法令第44条文发出,主要针对银行账户或特定金融资产;而此次达因家族的案件,则是根据第53条文发出的禁令,用以限制对涉及非法活动的境外资产进行任何交易行为。

祖基菲里强调:“禁令并不代表相关资产已被判定为贪污所得或非法财产,这只是调查期间为防止财产转移所采取的临时性法律措施。”

他也指出,这项禁令属于单方面申请(ex parte),即在未通知或未让相关人士出庭辩护的情况下由法院发出。换言之,目前接获禁令的相关方尚未有机会在法庭上作出回应或提出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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