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民都鲁一名15岁少女被揭发与18岁继兄发生性关系,母亲得知后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逮捕涉案青年,并援引强奸相关法律条文展开调查。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少女与继兄原本以家人身份共同生活,后来双方发展出感情关系,并发生性行为。

少女母亲于7日晚发现两人关系有异,向女儿追问后,才得知他们已有性关系。虽然少女声称双方自愿,但母亲考虑到女儿尚未成年,决定交由警方处理。

警方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将18岁继兄带返警局协助查案,进一步厘清事件经过及双方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未满16岁少女即使声称自愿发生性行为,仍可能涉及法定强奸罪。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公众应避免公开少女身份及其他可识别资料,以保障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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