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盛专案(Projek SAMA)、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及净选盟(Bersih)呼吁各方尊重法律程序,让司法机关厘清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案,以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安排所涉及的法律疑点。
这3个非政府组织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总检察署发现高庭昨日发出的释放令存在法律歧义,可能导致纳吉在SRC案中的监禁刑期被视为已经结束。
文告表示,无论有关歧义或错误是否蓄意造成,其影响都已超出公众对特赦局批准纳吉居家服刑安排的理解范围。
“讽刺的是,倘若纳吉在SRC案中的监禁刑期被视为已经结束,那么他在1MDB-Tanore案中被判处的15年监禁刑罚,就应立即开始执行。”
3个组织强调,任何试图阻止法庭审查相关法律歧义或错误的行为,都将从根本上破坏法治精神,甚至动摇马来西亚作为君主立宪国家的基本原则。
文告指出,不同机构对宪法及法律条文持有不同诠释并不罕见,因此,有关争议有必要交由司法机关解释及裁决。
“若不允许总检察署通过法庭寻求解答、厘清相关法律疑点,不仅会损害法治,也将削弱国内外对马来西亚良好治理及经济前景的信心。”
文告认为,若纳吉的居家服刑安排确实符合宪法及法律规定,即使执行过程需要稍作等待,最终也有助于改善公众对他的观感。
3个组织也指出,纳吉涉及的SRC及1MDB-Tanore案件已导致国家蒙受23亿2000万令吉损失,因此,他不应急于推动居家服刑程序,以免进一步损害法治精神及公众对民主制度的信心。
“在相关命令的法律效力尚未厘清之前,当局不应受到政治压力或舆论影响,仓促执行有关命令。”
此外,3个组织肯定总检察署察觉释放令中存在法律歧义或错误,认为总检察署不应因履行职责而遭受政治施压或惩罚。
不过,文告也认为,总检察署原本就应公开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针对纳吉居家服刑安排所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让公众了解有关安排的法律依据及执行规定。
因此,3个组织要求当局全面公开所有相关文件,包括总检察长提交的书面法律意见、联邦直辖区部长的立场、特赦局会议记录,以及规范纳吉居家服刑安排的法律文件或规章。
“正如马来谚语所说,有理者无惧,理亏者心虚。真正相信纳吉获得特赦及居家服刑安排合法有效的人,都应该支持我们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