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本地男子涉及儿童性侵案件,经林梦推事庭审理后被判罪成,须入狱10年及接受3下鞭刑。法庭另外规定,他刑满出狱后仍须接受警方监管一年,其家属也不得接近或骚扰受害者。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林梦警区主任巴伦警监昨日发文告透露,警方是在今年10月7日接获相关投报后,正式展开调查,并根据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即对儿童进行肢体性骚扰的罪名处理此案。
警方随后由刑事调查组追查案件,并于10月12日锁定一名19岁本地男子,将他逮捕归案。
案件经过司法审理后,林梦推事庭于2026年11月5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并作出上述刑罚判决。
除了监禁及鞭刑,法庭也要求被告在服刑期间接受改造。待刑期结束获释后,警方仍将对他进行为期12个月的监督。
另一方面,法庭也针对受害者的安全作出限制,禁止被告家属前往接近受害者,或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骚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