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不是老板说给多少就多少!沙巴5名餐厅员工在劳工局协助下,成功追回总额达1万令吉的拖欠加班工资,也再次提醒雇主,即使已经支付加班费,若计算金额低于法定标准,仍可能违反劳工规定。
沙巴劳工局周五(6日)通过官方平台公布这项成果,指出当局已协助5名餐饮业员工追讨原本应获得的加班工资,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
当局强调,根据《沙巴劳工条例》,雇主在计算员工加班工资时,必须依据普通工资率(Ordinary Rate of Pay,简称ORP),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
换句话说,雇主不能自行决定加班费金额,也不能因为已经支付部分款项,就认为完全履行了法律责任。
即使员工每个月都有收到加班费,只要实际支付的数额不符合规定,仍属于没有足额支付,雇主有责任补回相关差额。
沙巴劳工局指出,这次成功协助员工追回欠薪,反映当局持续维护劳工福利及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令的工作。
当局也重申,将继续保障员工依法享有的工资及福利,确保他们不会因雇主未遵守规定而蒙受损失。
这起事件也提醒打工族,加班费是否足额,不能单凭薪水单上有没有列出加班费来判断,更重要的是有关金额是否按照法定工资率正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