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汀斯里罗斯玛涉及12亿5000万令吉砂拉越学校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的贪污案,因控方与辩方围绕新证据的法律争议尚未解决,案件再度延后处理。高庭已将下一次案件管理日期定于2027年1月14日,等待联邦法院先裁决控方提出的上诉。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今日聆悉,控方不接受上诉庭早前允许罗斯玛补充呈堂证据的决定,已将争议带上联邦法院,因此目前无法继续相关程序。

罗斯玛代表律师拿督阿克巴丁向法庭解释,上诉庭尚未发出书面裁决理由,辩方也无法完成准备提交联邦法院的上诉文件。他表示,律师团队目前仍未做好准备,要求给予更多时间,待联邦法院处理控方的挑战后,再推进案件。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也向法庭确认,控方同样还在等待上诉庭提供书面判词。

这场法律争议始于今年9月1日。当时,上诉庭批准罗斯玛在原有定罪及刑罚上诉程序中,加入新的证据材料,并下令由高庭法官聆听一名控方证人莱恩的补充证词。

有关材料包括莱恩此前提交的警方报案书及法定声明。他声称,自己在案件审理期间曾受到控方施压。

不过,控方认为上诉庭批准纳入新证据的裁决有问题,于9月4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庭随后于9月17日批准控方的暂缓申请,暂停执行录取补充证词的命令,直至联邦法院对这项上诉作出裁决。

这场程序争议,与罗斯玛2022年被判罪成的案件有关。她当时因涉及砂拉越369所乡区学校的太阳能混合发电计划,被裁定3项贪污罪名成立。

根据原审判决,罗斯玛涉及向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经理赛迪阿邦三苏丁索取1亿8750万令吉贿款,并透过前助理拿督里扎曼梳收取650万令吉,以协助有关公司取得教育部的太阳能项目合约。

高庭当年判处她每项罪名监禁10年,3项刑期同期执行,并另处罚款9亿7000万令吉。

罗斯玛随后针对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目前已获准暂缓执行刑罚,等待上诉程序完成。至于新增证据能否正式纳入案件,以及相关材料会否影响原有判决,则须视后续司法裁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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