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关税局在短短12天内侦破3宗走私案件,除了查获香烟及酒精饮料,还首次发现疑似麻醉药物“依托咪酯”(Etomidate)。3宗案件涉及货物总值达123万6695令吉61仙,当局目前正追查背后的供应及运输网络。
彭亨州关税局局长莫哈末阿斯里今日在关丹召开记者会时透露,首宗案件发生于9月3日凌晨12时05分,执法人员根据情报前往雪州莎阿南一间快递处理中心检查,在一个包裹内发现约5.13公斤白色粉末,估值约76万9500令吉。
值得注意的是,包裹没有列出收件人姓名,仅提供一个快递转运中心地址,而且货物申报名称为糖精。初步追查显示,包裹相信从印尼出发,经中国转运后送抵大马。
莫哈末阿斯里指出,当局目前仍等待化验结果,以确认粉末的真正成分及追查涉案人员。这也是彭亨关税局首次查获疑似依托咪酯的物品。
他解释,依托咪酯受到相关法规管制,进口前必须取得卫生部批准及符合《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相关规定。这种物质除了具有麻醉用途,也可能被加工成液态产品,供电子烟使用。
当局也不排除该批粉末可能涉及俗称“蘑菇”或“飘飘”的电子烟液体成分,但相关猜测仍须等待化验结果确认。
这宗案件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调查,罪成者可面对法令规定的罚款及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另外两宗案件则涉及香烟及酒类走私。
第二次行动于9月8日凌晨3时在槟城双溪爪夷展开。执法人员检查一间无人使用的仓库时,发现有人利用该处存放未经合法申报的烟酒货物。
关税局在现场清点出2万条香烟,合计40万支,估值3万2000令吉,涉及未缴关税27万6000令吉。
同一地点也发现来自印尼的各品牌酒精饮料,共有6504罐,总容量达3191.76公升,货值2万2342令吉32仙,所涉及的未缴税款为9万5366令吉57仙。
莫哈末阿斯里表示,涉案者相信利用闲置仓库作为存货地点,试图避开执法单位的检查。目前当局仍在调查货物来源及幕后经营者,并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即持有违禁品的相关规定展开调查。
至于第三宗案件,关税局于9月15日下午4时在彭亨而连突拦查一辆四驱车,车内两名本地男子随后被捕。
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后,发现2740条走私香烟,合计5万1120支,涉及多个品牌,包括白烟及丁香烟(Kretek)。这批香烟估值6020令吉80仙,未缴关税达3万5465令吉92仙。
两名男子已于9月25日在而连突推事庭被控,面对《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e)条文,即运送未经关税局批准货物的指控。两人均否认罪名,目前获准保释候审。
除了上述3宗案件,彭亨关税局也公布今年以来的执法成绩。截至10月中旬,当局查获各类走私货物,估值累计1697万1057令吉12仙,期间共调查191宗案件,并扣留38人协助调查。
在各类走私活动中,香烟占最多,共记录142宗案件,涉及37名被扣留者及79项充公行动。酒类走私则有13宗案件,另有4人遭扣留。
莫哈末阿斯里呼吁公众协助提供走私活动情报,并提醒民众不要参与相关勾当,因为走私不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也可能带来公共安全及社会问题。
掌握相关情报者可拨打关税局热线1-800-88-8855,或向附近的关税局办事处举报。当局表示,举报人的个人资料将受到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