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参与非伊斯兰宗教仪式而引发争议的21岁巫裔男子,今日在鹅唛西部伊斯兰初级法庭承认错误崇拜罪,被判送往乌鲁音姆宗教信仰净化中心,接受为期3个月的信仰矫正。
伊斯兰教法官莫哈末法伊扎宣判时,也劝告被告阿里夫丹尼尔诚心忏悔、回归正道,并强调有关行为涉及以物配主,是一项严重罪行。
法官指出,法庭作出的判决不只是针对被告的信仰,更重要的是希望通过判决带来教育意义,让被告从中吸取教训。
他表示,单纯判处3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两年,是否足以达到教育被告的目的,仍值得商榷,因此法庭认为,有必要采取其他方式,让被告反省并改过自新。
莫哈末法伊扎说,法庭已审阅控方根据1995年《雪兰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54(1)条文提出的建议,并认为将被告送往信仰矫正中心,也可作为一种教育方式。
他同时劝告被告进行真正的忏悔,即“Taubat Nasuha”,并指出,忏悔是个人与真主之间的事。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2024年1月24日晚上9时至11时之间,在黑风洞一座寺庙内,面对寺庙雕像举起其他宗教物品,参与穿针仪式,并双手合十跪在胸前,涉及错误崇拜行为。
被告是根据1995年《雪兰莪州伊斯兰刑事法令》第4(1)条文被提控。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3000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在宣判时也提醒被告,不要虚度青春,把时间浪费在有害的事情上,而应为自己及家人的未来作出更有意义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