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初重新评定国内中学等级,导致2504名中学科目主任(GKMP)因所属学校从A级降至B级,不再符合领取每月120令吉学校行政工作津贴(ETPS)的资格,教育部将从11月起停止发放有关津贴。
教育部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尽管该部曾于8月13日根据工会建议,向公共服务局提出上诉,希望让B级中学科目主任继续享有这项津贴,但有关上诉最终遭驳回。
教育部表示,为遵守现行规定,将从11月起停止向不再符合资格的科目主任发放津贴。
至于学校评级从B级升至A级的1356名中学科目主任,教育部则计划于2027年补发拖欠的学校行政工作津贴。
“至于不再符合资格的2504名科目主任,教育部将协调处理津贴退款事宜,并确保以审慎方式处理,避免加重相关教师的负担。”
中学分A级及B级 评级变动影响3860名科目主任
教育部解释,此次学校重新评级是根据3项标准进行,即学生人数、宿舍住宿人数及教育水平。
根据新评级制度,国内中学如今分为A级和B级,共有339所中学从B级升至A级,另有626所中学从A级降至B级,评级变动共影响3860名现任科目主任。
根据现行公共服务薪酬制度,只有A级中学的科目主任符合资格,每月领取120令吉学校行政工作津贴。
教育部指出,该部今年3月至7月期间,曾与工会举行数场交流会。工会当时建议教育部向公共服务局提出上诉,让B级中学的科目主任也能继续领取有关津贴。
教育部随后于8月13日正式致函公共服务局提出上诉,但公共服务局于9月23日回函,表明有关上诉无法获得考虑。
教师工会促重新检讨资格 指两级学校教师职责相同
另一方面,根据《每日新闻》报道,全国教学专业职工会(NUTP)主席阿米努丁促请公共服务局重新检讨学校行政工作津贴的资格标准,并将B级中学科目主任也纳入津贴受惠范围。
他认为,目前仅允许A级中学科目主任领取津贴并不公平,因为A级和B级学校的科目主任都承担相同的工作职责。
他也指出,学校评级不应成为决定教师能否领取津贴的依据,尤其B级中学教师同样为提升学校学业成绩付出努力,并扮演重要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