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前屋主把屋内的冷气机、冰箱等家电全部搬走,结果遭新屋主报警控告偷窃。不过,法官审理后却裁定,搬走自己的家电并不犯法,真正违法的是未经新屋主同意,擅自进入已经易主的房屋!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审结这起房屋纠纷案,裁定连姓前屋主涉及的偷窃罪名不成立,但因未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判处拘役50天,可依法以罚款代替。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连姓男子原本拥有基隆市一间住宅,后来房屋遭法院拍卖,由赖姓男子成功投得。

不过,房屋拍卖后,双方却因为屋内原有的家电及其他物品发生争执。

连男在庭上声称,自己曾与赖男协商,希望对方以66万新台币(约8万2100令吉)购买屋内的冷气机、冰箱等物品,而且双方已经谈妥价格。

他表示,由于对方迟迟没有付款,房屋当时又尚未完成点交,因此认为自己仍有权进入屋内,取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随后,连男找来工人,进入有关房屋,将屋内的家电用品搬走。

然而,赖男得知后相当不满,认为前屋主无权擅自进入已经拍卖的房屋,更指控对方在过程中破坏门锁、总电表,以及剪断插座电线。

赖男也否认曾经同意以66万新台币购买家电,强调有关物品已经老旧,部分甚至不堪使用,自己根本没有购买的意愿。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闹上法庭。检方调查后,依涉嫌无故侵入住宅及偷窃罪名起诉连男。

不过,案件进入审讯阶段后,法官发现,房屋所有权与屋内家电所有权实际上是两回事。

法院指出,房屋经过司法拍卖后,相关权利移转证书所涵盖的是不动产,也就是房屋本身,并不代表屋内所有物品都会自动归新屋主所有。

其中,冰箱、冷气机、洗衣机及电热水器等,在本案中均属于独立动产,并没有因为房屋被拍卖而一并转移所有权。

换言之,虽然连男已经失去房屋所有权,但有关家电仍然属于他的个人财物。

法官认为,偷窃罪必须涉及非法取走他人财物,而连男搬走的既然是自己拥有的物品,便不符合偷窃罪的构成条件,因此判他在这项控罪下无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连男可以自由进出有关房屋。

法官指出,法院既然已经核发不动产权利移转证书,赖男便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与是否完成点交属于不同问题。

连男明知房屋已经易主,即使认为屋内还有自己的财物,也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处理,不能未经新屋主同意便擅自进入。

因此,法庭认定连男触犯无故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50天,并允许依法缴付罚款代替拘役。

这起案件的判决也说明,房屋被拍卖后,屋内动产的归属必须根据实际产权判断,不能一概视为新屋主所有。

不过,即使前屋主仍拥有屋内部分物品,也不代表有权自行进入房屋取走。双方若对物品归属或交付安排存在争议,仍须循合法程序解决。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诉。

上一则新闻飞机俯冲坠毁爆出巨大火球 机上人员全罹难路面撞出大洞
下一侧新闻平日热爱健身及运动 男子跑步途中突然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