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3岁男子受困电梯获救后,遭物业人员辱骂,随后突然猝死。家属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虽然无法把死因完全归咎于双方争吵,但物业公司确实存在管理及应对不当的问题,必须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中国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谕令涉事物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23.5万元(约14万3200令吉),作为各项损失的赔偿。
根据《红星新闻》报道,法院认为,这起事件并非单纯的口角纠纷,而是涉及电梯安全管理、紧急求助机制,以及物业人员处理突发事故时的态度等多项问题。
判决书指出,物业公司原本有责任确保住宅区电梯安全运作,并定期进行维护,但事发时电梯突然故障,连内部的紧急报警铃也无法正常使用。
更严重的是,住户获救后,物业人员不但没有给予适当安抚,反而在争执中出言羞辱,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
回顾事发经过,63岁李姓男子当天上午9时51分乘搭电梯下楼,岂料电梯突然故障,导致他受困其中。
他尝试按下电梯内的紧急求救按钮,却没有任何反应,最后只好请相识人士协助致电物业管理处,同时不断拍打电梯门求救。
直到上午10时01分,物业人员才将他救出,整个受困过程约10分钟。
不过,李男脱困后情绪激动,与现场物业人员发生激烈口角。
期间,有工作人员竟对他说出“老棺材,早点死去”、“多关他一下”等难听的话,甚至出现“不要救就算了,要不就把你送进去”的言语。
双方争执结束后,李男离开现场,前往住宅区内的棋牌室。
没想到,大约20分钟后,他在棋牌室突然倒地昏迷。现场人员立即求助,救护人员赶到展开抢救,但最终仍无法挽回他的性命。
医院记录显示,李男的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
家属无法接受这一结果,认为物业公司除了没有妥善维护电梯,也未能有效处理紧急事故,工作人员更以羞辱性言语刺激死者情绪。
家属主张,这些因素可能诱发李男心肌梗塞,进而导致猝死,因此要求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并索赔人民币24.8万元(约15万1100令吉)。
不过,物业公司在庭上否认应该为死者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公司辩称,李男受困电梯时,工作人员一直尝试安抚他的情绪,反而是李男自己情绪激动,并在通话过程中使用粗暴言语。
物业公司也承认,李男脱困后曾与工作人员互相辱骂,但强调客服主管当时一直在旁劝阻,之后还陪同他前往棋牌室。
此外,公司指出,李男本身患有心脏疾病,应该对自己的健康状况负起责任,不能仅因为曾与工作人员争吵,就认定有关争执直接造成死亡。
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李男本身可能存在健康问题,也不能因此免除物业公司应负的管理责任。
法官指出,物业公司没有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设备正常运作,导致住户受困时无法及时通过有关设备求助。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未能在事发期间给予适当安抚,反而在住户脱困后以恶言回应,不仅没有平息纠纷,还令双方冲突进一步升级。
法院综合相关情况后认定,物业公司的过失属于诱发李男猝死的因素之一,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不过,这项裁决并非认定物业人员的辱骂直接或单独造成李男死亡,而是根据电梯管理、现场处置及双方情况,综合判断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最终,法院酌定物业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赔人民币23万5038.38元(约14万3200令吉)。
这起案件目前属于一审判决,相关当事人仍可依法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