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港一间度假村的客房内,一对男女因无法出示结婚证明,涉嫌触犯伊斯兰刑事罪法令,被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执法人员带走。两人均为20多岁,在新山工作,男方已婚,女方未婚。女方已由家人保释,男方则由妻子保释,两人须待日后在伊斯兰法庭受审。
据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JAINJ)文告,执法人员昨夜午夜12时20分到房间查问时,男子一度声称同房女子是妻子,却拿不出结婚证书。执法人员把两人分开问话后,男子仍坚称已结婚,女子则承认两人并非夫妻,说法互相矛盾。
文告指,执法人员按门铃后,约两分钟才有一名穿长裤和T恤的男子开门,房内女子衣着整齐,坐在床上。调查显示,两人是从新山驾车前往丰盛港,再租下这间度假村的客房。被问及是否打算结婚,两人都没有回应。
宗教局说,两人涉嫌违反柔佛州伊斯兰刑事罪法令(Enakmen Kesalahan Jenayah Syariah Negeri Johor)第27条,即俗称的“khalwat”,指非夫妻也非近亲的男女在隐蔽处独处。案件仍待法庭审理,两人目前尚未被定罪。据马来文媒体《Sinar Harian》此前报道,触犯该条文者若罪名成立,可处最高3000令吉罚款或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宗教局强调,只是执行法令。市民如掌握此类案件的资料,可致电07-2076429举报,举报人的身份将被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