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岁男子在新加坡购物中心经营两家美容店,明知两名中国籍女员工没有相关执照,却默许她们私下提供按摩服务,并与她们五五分账。结果,两家店先后遭乔装顾客的便衣警员揭发违法行为,男子最终被判坐牢12天。

被告林良春(译音)面对3项抵触按摩院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两项,剩余控状则交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量。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在实龙岗上段一座购物中心的一楼及三楼各经营一家美容店,并分别聘请41岁及58岁的中国籍女子龚秋芬和杨翠端(皆译音)担任美容师。

被告明知两名员工在店内私下提供按摩服务,却没有加以阻止,反而与她们约定五五分账。

其中,位于一楼的店面由龚秋芬负责,每提供30分钟按摩服务收费30新元(约95令吉),收入由她与被告平分。

至于三楼店面的杨翠端,则以每小时88新元(约279令吉)的价格,提供面部护理兼按摩服务。

控方指出,两家美容店均没有取得合法按摩院执照,两名女员工也没有相关执业执照。

案情显示,2025年4月11日,一组便衣警员前往一楼店面展开执法行动。

当时,龚秋芬向一名乔装顾客的警员推销按摩服务,并将对方带到一张避开公众视线的按摩床,甚至反锁玻璃门。

埋伏在店外的其他警员随即进入店内突击检查,当场揭发违法行为。

事实上,三楼店面早在同年3月22日便已遭到便衣警员调查。

当时,另一组便衣警员乔装顾客上门,杨翠端向其中一人推销面部护理兼按摩服务,并将对方带进隐秘隔间,随后遭埋伏警员当场揭发。

被告较后通过视讯方式出庭认罪,并在求情时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而且长期茹素,担心无法适应监狱环境,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不过,控方指出,被告涉及多次违法行为,认为有必要判处监禁,以发挥阻吓作用。

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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