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12岁少女遭男子带回住处性侵长达9小时,事后出现严重心理创伤,甚至无法正常上学。少女与母亲共同提告求偿100万新台币,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处男子赔偿50万新台币(约6万4000令吉)。

案件发生于2023年11月,男子在新北欢乐耶诞城认识刚升上初中的少女,两人随后交换Instagram帐号。同月24日下午,少女应邀前往男子位于莺歌的住处,却遭对方言语威胁及强行性侵。尽管少女多次拒绝并奋力反抗,仍无法脱身,直到当晚11时许才结束。

少女隔日凌晨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返家后立即向家人求助,并前往医院验伤及报警。男子否认强制性交,声称少女自称16岁,双方是在自愿情况下发生关系,但法院发现,少女社交平台早已注明自己就读初中一年级,也曾公开提及年龄只有12岁,因此不采纳男子的辩解。

少女的导师及辅导教师向法庭透露,少女原本性格开朗,案发后却出现焦虑、忧郁及自伤等情况,甚至无法正常到校,对网络交友也产生恐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后,除了身体伤害,也可能面对长期心理创伤,需要适当的医疗、心理辅导及家庭支持。

法院认为,男子明知少女未成年,仍无视其拒绝而实施性侵,严重侵害少女的身体及性自主权,也让独自抚养女儿的母亲承受精神压力。最终判处男子赔偿少女40万新台币(约5万1000令吉),母亲10万新台币(约1万3000令吉),合计50万新台币(约6万4000令吉),全案仍可依法上诉。

上一则新闻动动念头就能操控电脑 马斯克发布两脑机接口新技术
下一侧新闻大马2双打组合双双落败 德国球赛争冠希望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