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年仅11至12岁的缅甸籍男童,因涉嫌威胁一名71岁老妇而面对刑事恐吓指控,原本在推事庭被拒绝保释,如今槟城北海高庭改判,批准3人以保释方式获释。
这起案件引起大马律师公会及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关注。大马律师公会主席阿南德透露,得知3名年幼被告最初无法获得保释时,律师公会对此感到震惊。他对高庭重新审视有关决定表示欣慰,并称将继续追踪案件发展。
据了解,3名男童于昨日被带上法庭面控,但由于他们不懂马来文,无法掌握控状内容,法庭决定暂缓审讯程序,将案件排期至11月10日,并安排缅甸语翻译协助他们理解所面对的指控。
这宗纠纷发生于10月22日下午6时,地点在南美园一间民宅前。控方指3名男童当时使用拖把、铁枝、白色长灯管和石头等物品,恐吓一名71岁妇女。3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前,推事庭不批准保释的决定引起外界关注,3名男童听闻判决后情绪激动,母亲也在庭上落泪。LFL随后要求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介入,促请当局重新处理3名未成年被告的保释问题。
案件接下来仍须依照法庭程序进行。安排通译员不只是为了让被告听懂控状,也关系到他们能否理解自己面对的法律程序。至于3名男童是否涉及有关罪行,仍须经过司法审理,不能因获准保释而视为案件已经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