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38岁送货员因涉嫌运送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被控违反当地电子烟管制法令。卫生科学局指出,男子身上及其随身物品、摩哆内共被搜出124个相关烟弹,实验室检测后确认均含有依托咪酯。

被告王智勇(译音)是新加坡籍男子。他于10月20日在裕廊东遇上警方执法行动时被捕,案件随后交由卫生科学局跟进调查。

执法人员最初在被告身上发现一个信封,里面装有3个电子烟烟弹。警方进一步检查其随身小包及摩哆后,再查获另外121个烟弹。调查人员怀疑,这批电子烟产品原本准备交付给顾客,而被告当时从事配送工作。

卫生科学局于10月22日援引《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TVCA)将他控上法庭。案件今日再次过堂后,法庭将下一次过堂日期订于2026年12月10日。

当局强调,涉及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违法活动是执法重点之一。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目前已被列为新加坡法令下的“指定精神活性物质”,相关交易与流通行为均受到严格管制。

根据当地法令,非法进口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罪成者可被判监禁3年至20年,并处以5下至15下鞭刑;若涉及贩运,刑罚则为监禁2年至10年,以及2下至5下鞭刑。

卫生科学局提醒,相关案件的刑罚取决于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及法庭裁决,当局将持续对涉及电子烟及依托咪酯的违法活动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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