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10个月大男婴死亡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25岁女保姆努尔菲特拉今日在北海法庭否认疏忽照顾导致婴儿死亡的指控,法官批准她以1万令吉保释,惟她必须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10月19日清晨至上午期间,在双溪赖一间住家照顾男婴时,没有履行应有的看护责任,导致婴儿死亡。她因此面对《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下的控罪。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最长20年,或两者兼施。案件目前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被告否认有罪。
有关男婴当天的情况,早前报道指出,婴儿母亲于10月19日清晨约5时40分将孩子送到保姆家,当时孩子状况正常。不过,上午约9时50分,婴儿却被发现在保姆住处内死亡。
警方公布的解剖结果显示,男婴死因与头部遭受钝力撞击后形成的持续性损伤有关。至于伤势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是否涉及他人行为,仍须以调查及法庭审理所厘清的事实为准。
庭审期间,主控官纳迪拉副检察司反对被告获准保释,并建议若法庭批准,应要求她交出护照,以及每月前往警局报到一次。辩方律师约格斯瓦兰则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每月收入约1800至2000令吉,还需负担3名孩子的生活开销,且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希望法庭批准保释。
法官罗斯兰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下令她交出护照。案件后续将依照司法程序继续处理。
涉及儿童死亡的案件,调查通常须厘清照护过程、伤势形成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被告目前仅面对指控,是否构成犯罪,仍有待法庭根据证据作出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