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佣疑遭雇主虐待、导致身体多处灼伤案有新进展!4名男女,包括一对华裔夫妻,今日被控上北海法庭,涉嫌以暴力手段剥削一名印尼女佣从事强迫劳动。4名被告皆否认有罪,法官最终裁定不准保释,并择定12月18日再次过堂。
4名被告分别为华裔男子郑迪文(33岁)、华裔女子林玉芬(33岁)、华裔男子姚安胜(25岁),以及印裔女子玛妮美卡莱(35岁),人名皆为译音。他们今日由雪兰莪警方押送至北海法庭面控。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指于2026年5月至10月期间,在槟城北海一间商业中心的单位内,共同贩卖一名非儿童受害者西蒂罗哈雅,并以暴力手段剥削她从事强迫劳动,导致受害者严重受伤。
4人因此抵触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走私移民法令(670法令)第13(a)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监禁,另加鞭刑。
主控官李润强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25岁的受害者来自印尼,原本在被告位于槟城的住家工作,惟身体有21%的面积遭灼伤,之后在雪州丹绒士拔获救。
他说,一般而言,成年人若灼伤面积达到20%,便可能被视为严重灼伤,需要送入医院加护病房接受治疗。
李润强反对让4名被告保释,理由是被告身为雇主,掌握受害者的个人资料,不排除他们可能骚扰受害者及其家人。
他也指出,此案涉及严重罪行,加上受害者是印尼人,案件可能对马印两国关系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不建议批准保释。
代表律师安班纳登则为被告求情,指出郑迪文与林玉芬是一对夫妻,两人育有一名3岁儿子,目前由女被告的母亲照顾。然而,孩子的外婆本身患有疾病,照顾孙儿也面对一定压力。
律师以儿童福利为由,恳请法庭允许这对夫妻保释外出,以便照顾年幼的孩子。
他也表示,4名被告拥有固定住址及工作地点,没有潜逃风险,并愿意签署承诺书,保证不会干扰受害者。
至于另外两名被告,姚安胜目前单身;玛妮美卡莱则已婚,没有孩子,每月收入约2400令吉,丈夫目前没有工作,她需承担家庭开销。
此案另一名主控官为娜迪拉,另一名代表律师则是黄诗慧。
法官罗海达经过考量后,最终裁定4名被告一律不准保释,并择定12月18日再次过堂,以取得化学报告。
此案于10月19日出现进展。当天,警方前往北海峇眼亚占商业区一间轮胎店展开突击搜查,以调查一宗涉及印尼女佣疑遭雇主虐待、导致身体多处灼伤的案件。
威北警区主任安努亚助理总监此前指出,雪兰莪警察总部刑事调查组D9、D7及D8,以及瓜拉冷岳警区刑事调查组,在槟城警方鉴证组协助下,于当天傍晚约6时30分展开行动,共逮捕6名男子,其中包括女佣的雇主。
他说,警方是根据雪州丹绒士拔警区接获的一宗投报展开调查,并援引2007年反人口贩卖及反走私移民法令调查此案。
根据初步资料,该名印尼女佣于10月16日在雪州丹绒士拔甘榜东莫大路一带,疑遭雇主虐待,导致身体多处灼伤。
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4名被告目前皆否认控状所指的罪名,最终责任有待法庭审理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