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一名24岁男子因涉及泼红漆、砸车窗及发送恐吓信息等案件,在新山两间推事庭承认6项罪名后,今日被判罚款共1万3800令吉及监禁。警方此前将他列为一个非法借贷集团的主谋,怀疑他参与多宗针对民众及财物的恐吓破坏行动。

被告莫哈末道菲今日没有聘请律师,自行出庭应讯。他所面对的案件涉及今年9月至10月发生在新山及士姑来多个地点的破坏与恐吓行为。

其中两项控罪涉及蓄意破坏。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10月5日清晨约6时15分,在新山实达英达花园实达2/9路一间住宅泼洒红漆;另于9月19日晚上约10时50分,在士姑来努沙再也玛斯花园砸破一名华裔男子的轿车车窗。

被告承认这两项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的罪行后,推事阿蒂法分别判处他罚款4000令吉及25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须以12个月监禁替代。

另外两项控罪与匿名恐吓信息有关。控状显示,被告于9月28日晚上9时37分,在士姑来大学城,以及10月2日清晨7时30分,在士姑来丽宁镇,分别向两名男子发送恐吓讯息。

针对这两项抵触刑事法典第507条文的罪行,法庭分别判处被告罚款3800令吉及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须以10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随后在另一间推事庭面对另外两项控罪。其中一项指他于10月5日凌晨12时45分,在新山甘榜巴西以匿名纸条恐吓一名男子。他认罪后,推事诺兹韩判处他自被捕日起监禁一年。

另一项控罪则涉及翌日凌晨约4时15分,同样在甘榜巴西向一辆属于公司的客货车泼红漆,造成约120令吉损失。被告承认罪行后,被判自被捕日起监禁10个月。

两名副检察司莎拉西蒂艾莎及诺迪亚娜分别负责相关案件的提控。

柔佛州总警长拉哈曼此前披露,警方于本月8日在新山逮捕这名男子,怀疑他是一个非法放贷集团的主谋。警方调查显示,该集团涉嫌从今年9月起活动,被告每次执行任务可获得200至400令吉报酬,手段包括在住家泼漆、张贴恐吓纸条及纵火破坏。

随着嫌犯落网,警方宣布侦破新山及居銮一带的16宗相关案件,并起获两辆摩哆、一顶安全帽、3张恐吓纸条、一部手机、一把铁锤、一套衣服、一双黑色拖鞋及一个打火机等物品。

警方已将16份调查报告提交柔佛州检察署,并获准对嫌犯提出共29项控状,涉及纵火、破坏财物及刑事恐吓等罪名。除了今日已认罪的6项控罪,被告其余案件预计也将在今日下午进一步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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