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花500令吉,让警察停止检查,结果竟换来1天牢狱之灾,还得缴付高达1万令吉罚款!一名45岁中国籍男子企图以金钱阻止警员继续执法,最终因行贿罪名成立,被法庭判处监禁及罚款,代价足足是原本行贿金额的20倍。
根据大马反贪污委员会(SPRM)发表的文告,涉案男子为45岁的He Ruqiang,他于周二(27日)在地庭面对一项行贿控状,并在法官面前俯首认罪。
案情显示,这起事件发生于今年4月6日上午10时50分,地点位于雪兰莪加埔柏斯达里工业区(Kawasan Perindustrian Kapar Bestari),Jalan Bestari 2A/KU7的一间房间内。
当时,一名隶属于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普通行动部队(PGA)的警员,正在对被告展开检查。
然而,被告为了避免警员继续检查,竟然试图通过金钱解决问题,向对方提供500令吉贿款,希望警员能够就此停止执法行动。
根据控状,有关款项是作为诱使警员不再继续检查被告的利益,因而构成行贿行为。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并被提控上庭。
案件周二在法官阿旺克里斯纳达阿旺马末面前审理时,被告承认有关控状。
法官随后作出裁决,判处被告监禁1天,以及罚款1万令吉。
换句话说,男子原本企图利用区区500令吉阻止警方继续检查,最终却必须面对相当于行贿金额20倍的罚款,同时留下刑事定罪纪录。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涉及的贿款虽然只有500令吉,但行贿行为本身已触犯反贪污法律,并不会因为涉及金额不高,就免除相关刑事责任。
至于警员当时为何对被告展开检查,以及检查涉及什么事项,反贪会文告并没有进一步交代。
有关案件由反贪会副检察司穆阿兹阿末凯鲁丁,以及检控官莫哈末阿里米慕斯达法负责提控,被告则由律师莫哈末艾扎法克里代表。
这起案件也再次说明,企图通过贿赂逃避执法检查,最终可能面对的法律后果,远比原本想要避开的检查更加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