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申请贷款,却被要求把银行提款卡连同密码一起寄给对方,结果钱还没借到,自己的银行户头反而被诈骗集团利用,直到接获银行通知户头涉及警方调查而被冻结,才惊觉受骗!
霹雳州警方揭发一个以假贷款作幌子的诈骗集团,专门通过Telegram及WhatsApp接触有意借贷的民众,诱导他们交出提款卡及银行密码,再利用这些户头进行其他网络诈骗活动。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阿尔威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警方调查发现,该集团自今年6月开始活跃,除了向民众推销根本不存在的贷款服务,也以每月3000至5000令吉薪酬,通过面子书招募人员负责寻找客户。
集团甚至刻意租用金宝一般供学生住宿的公寓单位作为活动据点,试图掩人耳目。
警方根据情报,于10月22日傍晚6时30分左右,突击金宝两间公寓单位,逮捕5名本地男子及1名泰国女子,6人年龄介于19至30岁。
其中一名19岁本地男子在首间公寓落网,他涉嫌充当客服人员,通过网络向民众宣传虚假贷款服务。警方当场起获2部手机及1张银行提款卡。
警方随后前往另一间公寓,逮捕其余4名本地男子及1名泰国女子,并起获11部手机及5张不同银行的提款卡。所有扣押物品估计总值约1万5000令吉。
莫哈末阿尔威透露,集团的诈骗手法并非直接要求受害者支付贷款手续费,而是以贷款申请需要抵押为由,要求对方交出提款卡及密码。
受害者按照指示,将提款卡连同密码包装好,再邮寄到集团指定的地址。集团取得提款卡后,便涉嫌利用有关银行户头进行其他诈骗活动。
由于提款卡及密码已落入他人手中,受害者往往直到银行通知其户头因涉及警方调查而被冻结,才知道自己可能已被卷入诈骗案件。
警方进一步检查相关银行户头后,发现这些户头涉及发生在雪兰莪、吉隆坡、柔佛及沙巴的5宗假贷款诈骗案。
随着调查取得进展,警方已将调查文件呈交副检察司,并于今日在打巴法庭提控其中5名落网者。
其中一人面对《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及第511条文的控状,另4人则在第120B条文及第417条文下被控。
至于同样在行动中被捕的泰国女子,警方将援引移民法令继续扣留调查。
所有6名嫌犯此前已从10月23日起,被延扣5天至27日协助调查。警方最初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及第120B条文展开调查。
莫哈末阿尔威提醒民众,申请贷款时必须提高警惕,尤其任何要求交出银行提款卡及密码的所谓贷款安排,都存在极高风险。
他强调,民众绝不应该把提款卡或银行密码交给其他人,以免银行户头遭不法分子利用,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牵涉进诈骗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