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谕令,一名36岁Threads用户必须在4天内,分别于马来文及英文报章刊登道歉启事,向本地时尚品牌Christy Ng创办人伍美眉(Christy Ng)及其公司正式道歉。
法官拿督阿兹雅谕令答辩人维克内斯维拉劳拟定道歉声明,并刊登于相关报章,惟声明内容必须令起诉人伍美眉满意。
法官指出,刊登道歉启事的安排将由起诉人负责,但相关费用须由答辩人在获知后立即支付。
若答辩人无力承担刊登费用,有关款项将计入法庭早前谕令其支付的堂费中。
法庭也设下期限,若道歉启事未能在10月31日前刊登,答辩人必须于11月2日再次出庭,以听候法庭进一步指示。
今年9月15日,高庭批准伍美眉及其公司Christy Ng私人有限公司启动藐视法庭程序,以对付未遵从庭令、未在报章刊登道歉启事的维克内斯维拉劳。答辩人随后也缺席了10月19日的庭审。
根据案情,伍美眉及其公司于去年11月25日入禀法庭起诉维克内斯维拉劳,指对方在其Threads账号“archnionverse”发布诽谤性言论,损害起诉人的商业声誉。
高庭今年2月13日针对诽谤、骚扰侵权,以及非法干扰商业与业务行为这3项诉讼,作出有利于起诉人的缺席判决,并于6月25日谕令答辩人向起诉人支付18万令吉赔偿。
虽然答辩人已于今年3月19日在自己的Threads账号发布道歉声明,但至今仍未按照庭令,在起诉人指定的《星报》及《大都会日报》刊登道歉启事。
因此,法庭如今进一步要求答辩人限期履行庭令,否则须再次出庭听候后续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