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卓越法律造诣、深厚语言学识及对马来西亚法学的深远贡献闻名的前上诉庭法官拿督马哈迪夫桑卡,今日凌晨2时在莎阿南医院逝世,享年94岁。
其好友、马来西亚印度文化遗产协会创办人兼主席普拉巴卡兰证实这项消息,并表示丧礼安排将于稍后公布。
普拉巴卡兰指出,马来西亚印度文化遗产协会失去了一位挚爱的友人,协会将永远铭记马哈迪夫给予的支持与善意。
他也强调,马哈迪夫对马来西亚司法界的贡献,以及他参与推动人权发展的工作,包括与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联系,都为社会留下了重要遗产。
马哈迪夫于1950年代展开法律生涯,1983年8月获委任为高庭法官,之后于1994年升任上诉庭法官,并于1997年11月卸下司法职务。
他于1932年出生于吉隆坡。早年接触法庭,加上对古典文学及语言的深厚造诣,为他日后在法律执业、司法服务及法学研究领域的发展奠定基础。
马哈迪夫最初在芙蓉执业,之后加入Shearn Delamore & Co律师事务所,并于1961年成为合伙人。他在整个法律执业生涯中一直留在该事务所,处理商业与民事纠纷、刑事案件及医疗疏忽诉讼等不同类型的案件。
除了司法工作,他在法律学术研究方面的贡献同样备受肯定。1984年,他在《马来亚法律期刊》(Malayan Law Journal)发表文章,探讨向证人明确提出案件主张与仅向证人作出暗示之间的区别。数十年后,该文章仍获上诉庭引用,显示其学术研究的影响力。
他的司法裁决涵盖多个领域,包括雇佣纠纷、婚姻案件中的赔偿,以及司法程序延误等课题。
在其中一项裁决中,他特别提醒,司法程序不应出现不必要的延误,以免诉讼人耗费多年才获得赔偿,届时即使胜诉,结果也可能“徒具学术意义,甚至更糟,成为一场惨胜”。
2014年接受访问时,马哈迪夫曾以“王座下的猛虎”(tigers under the throne)形容法官,借此阐述司法机构在王权之下所扮演的角色,也反映他对马来西亚司法制度的深刻理解。
作家兼资深宪法律师加内森也向这名已故法官致敬,称他是马来西亚司法史上最博学的法官之一。
加内森指出,马哈迪夫精通古英语、梵文、吠陀经及英国文学,其知识广度犹如其他法官熟悉法律判例一般,令人敬佩。
他形容,在这群法官当中,马哈迪夫的学识与造诣几乎无人能及。
随着马哈迪夫逝世,马来西亚司法界痛失一名兼具深厚法律专业、广博人文学识及学术影响力的资深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