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开车前往新山吃宵夜时,因车上载着一个两年前购买的音箱,在经过新山关卡时遭执法人员拦查,最终被要求缴付约59令吉关税。
这起事件于本月20日晚上11时许发生。36岁的自雇人士王骏勇向《新明日报》透露,当时他准备驾车前往新山吃宵夜,没想到却因车内一个旧音箱而遇上这段经历。
王骏勇说,他早前在公司整理物品时,发现一个两年前购买的音箱。由于音箱只使用过一次,后来觉得不合适,便将它收回包装盒内,准备带回家。
他随后将音箱放在轿车后车厢,经过新山关卡时却被执法人员拦下检查。
他表示,执法人员当时拿着手电筒检查车辆,打开后车厢发现音箱后,随即询问他是否持有购买收据。
“这个音箱是我2024年买的,当下我也不确定收据放在哪里。”
王骏勇之后在包装盒内找到收据,并出示给执法人员。根据收据,该款马丁罗兰(Martin Roland)小型音箱售价为185新元,折合约591令吉。
执法人员随后告知他,必须缴付相当于音箱价格10%的关税,金额约为59令吉。
“我听说其他人也遇过类似情况。虽然这是我第一次碰上,但当时并没有提出质疑。”
王骏勇透露,执法人员之后询问他要以信用卡还是现金付款。由于他当时钱包里只有十多令吉,因此选择使用信用卡。
他指出,执法人员随后还要求查看他的钱包,相信是为了确认他身上持有的现金数额。
“看了之后,对方告诉我,必须等到凌晨12时信用卡系统重新启动才能付款。我于是等了约10分钟,之后才完成付款。”
事后,王骏勇在TikTok分享这段经历,引起网民讨论。有网民留言表示,往后经过关卡时会更加谨慎,尽量避免携带电子产品。
关税局网站:入境应申报应税物品
根据马来西亚关税局网站资料,所有入境马来西亚的游客及旅客,都必须申报随身携带,或放置在行李及车内的应税物品、违禁品、现金及可转让票据(NMI)。
未申报或作出虚假申报均属违法,当局可依法采取行动。
至于通过航空以外交通方式入境马来西亚的旅客,部分物品可享有免税待遇,包括价值低于500令吉的物品,但香烟、电子烟等物品不在相关豁免范围内。
旅客若携带物品过关,对有关物品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存有疑问,宜事先向马来西亚关税局确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