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7岁少年因向38岁已婚妇女露出下体而被控上庭,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不过,辩护律师求情时透露,少年每天打散工仅赚取20至50令吉,却还需要养活一名年仅14岁的妻子。
这起事件发生于本月20日下午约1时,地点位于吉兰丹瓜拉吉赖双溪索甘榜的一座桥上。
根据控状,少年当时涉嫌在一名38岁已婚女子面前脱下裤子,故意露出自己的生殖器,行为涉嫌构成严重猥亵罪。
控方因此援引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提控少年,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两年监禁。
少年今日在推事赖斯依姆兰哈密面前聆听控状后,承认所面对的罪名。
案件由副检察司阿末哈兹姆阿基夫拉主控,辩护律师则是莫哈末阿兹里扎。
在保释程序中,控方原本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为3000令吉,但辩护律师以少年的经济状况为由,要求法庭批准较低的保释金额。
律师指出,少年目前只能靠在乡村地区打散工维持生计,每天收入大约20至50令吉,而且还需要承担一名14岁妻子的生活开销,因此希望法庭考虑他的经济能力。
不过,辩方并未进一步交代少年与14岁妻子的婚姻情况。
推事听取双方陈词后,最终批准少年以1000令吉及一名亲属担保保外候审。
由于被告尚未成年,法庭也需要参考社会福利局官员准备的品行报告,作为后续裁决的依据。
案件定于11月18日再度过堂,届时将提呈有关品行报告、案件事实,并进行后续裁决程序。
少年已缴付法庭规定的1000令吉保释金,获准保外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