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一名患有先天智能障碍的陈姓女子,老家拆迁后获得约人民币325万元(约198万令吉)征收补偿金,没想到竟引来一场前夫追讨财产的官司!比她小13岁的蔡姓前夫,凭着多年前的户口迁入记录及离婚协议书提告,最终成功分走约人民币130万元(约79.5万令吉),占总补偿金约40%,让女方家属气愤不已,质疑这段短暂婚姻背后另有隐情。

据中国媒体报道,现年63岁的陈女士自幼因父母近亲结婚,患有先天智能障碍。她过去曾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子女。

2005年,陈女士经人介绍认识比自己小13岁的蔡姓男子。令人诧异的是,两人相识仅仅2天便登记结婚,婚后却从未真正共同生活。结婚数日后,蔡男便将户口迁入陈女士名下的承租房内,两人随后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离婚。

更关键的是,陈女士当时还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同意转让房屋承租权,并迁出户口。

原以为这段短暂婚姻早已成为过去,没想到近20年后,双方竟因一笔巨额拆迁补偿金再次对簿公堂。

2024年,陈女士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老宅迎来拆迁。随着征收补偿金到手,蔡男随即依据当年迁入户口的记录及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得相关补偿款。

最终,蔡男成功取得约人民币130万元,相当于总补偿金的约40%。

面对这项结果,陈女士及家属提出异议,认为她属于智力残疾人士,当年结婚、离婚及签署协议时,未必具备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行为的能力,主张相关决定并非她的真实意愿,希望法院能够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不过,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了一个关键问题:陈女士的智力障碍,缺乏足以证明她在2005年当时法律行为能力状况的相关证据。

法院调查发现,尽管陈女士自幼存在智能障碍,但她直到2019年才首次前往医院接受智力发育迟滞鉴定,并于2022年取得智力残疾证明。

判决指出,事隔多年后的诊断记录及残疾证明,尚不足以直接证明陈女士在2005年结婚、签署离婚协议时,已经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换言之,即使她后来被确认为智力残疾人士,也不能单凭这些较晚取得的证明,就认定她20年前所作出的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由于欠缺足够证据推翻当年的相关法律行为,陈女士想追回补偿款面临困难。

这起案件也引发外界关注:面对认知能力存在障碍的家属,若未能及时取得正式鉴定及法律保障,一旦涉及婚姻、房产或巨额财产纠纷,日后可能面对举证困难。

有中国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当事人确实存在认知障碍或精神疾病,却在多年后才进行相关鉴定,要证明其过去某个时间点的法律行为能力,往往会面临较大的举证挑战。

律师因此提醒,家属若发现亲人存在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应尽早寻求专业医疗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咨询律师,必要时依法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落实监护安排。

及早建立相关法律保障,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在婚姻、房产及财产交易中的权益,降低被他人利用的风险。

一场相识仅2天、婚姻维持不到2个月的关系,近20年后竟牵扯出近80万令吉的拆迁补偿金争议。这起案件不仅让陈女士家属感到不满,也凸显了认知障碍人士在重大法律及财产事务上获得适当保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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