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前物流经理被指利用职务之便,在约6年内向任职公司提交128张不实发票,涉款超过200万新元(约639万令吉)。更令人关注的是,发票所挂名的独资企业竟以其妻子的名义注册,而妻子据称对此毫不知情。男子将于明日(26日)面对13项控状。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于2025年7月16日接获一家公司的投报,指一名前员工涉嫌长期进行商业欺诈,调查后揭露上述疑点。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男子任职物流经理期间,疑利用掌握的工作权限,以妻子名义设立独资企业,再以该企业身份向雇主开出128张发票。然而,相关发票所列的物流服务据称从未实际提供,公司因此蒙受超过200万新元的损失。
调查人员也发现,男子涉嫌把相关款项用于个人投资及日常生活支出。警方目前指控他涉及欺骗、洗钱,以及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等行为。
根据控状,男子将面对1项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罪、6项欺骗罪和6项洗钱罪,合计13项控罪。
若未经授权存取电脑资料罪罪成,根据新加坡《滥用电脑法令》,被告可面对最高5万新元(约16万令吉)罚款,或最长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欺骗罪若在《刑事法典》下被判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并可能另加罚款;洗钱罪则可被判最高50万新元(约160万令吉)罚款,或最长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当局严肃看待商业欺诈与金融犯罪,任何人若涉嫌利用受信任的职位牟取不法利益,都将依法处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相关指控仍须经过法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