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男子为增加收入,私下替身在柬埔寨的友人处理大量现金交易,短短两年多赚取8万4000新元(约26万8435令吉)。38岁的刘建宏最终因违反支付服务相关法律,被判入狱20周,并须缴付8万4000新元罚款。
根据案情,刘建宏原本在一家汇款公司担任经理,每月收入为2200新元(约7030令吉)。2021年初,他因不满薪资水平,接受一名儿时好友“埃德温”的邀约,转而在新加坡替对方收取及交付现金,月薪提高至4000新元(约1万2783令吉)。
“埃德温”当时在柬埔寨经营货币兑换及加密货币投资业务,并透过WhatsApp远程安排每笔交易,包括指定金额、交收地点及交易对象。刘建宏则依照指示,在新加坡各处与不同人士接触,处理相关款项。
2021年初至2023年4月期间,他平均每天会与约10人碰面,每笔交易涉及的金额从1万新元至50万新元(约3万1957至159万7829令吉)不等。为了避免手上留有现金,他每天都会把当天收到的款项全部转交,不会留到隔天。
调查资料也显示,部分交易地点包括滨海湾金沙赌场、圣淘沙名胜世界赌场,以及莱佛士坊雅吉拱廊一带。在赌场附近,他曾依照指示向不明人士收款。有关人士据称会把赢得的筹码或现金投入“埃德温”在柬埔寨的加密货币项目;当他们需要现金继续下注时,对方便出售加密货币,再由刘建宏把兑换所得交给他们。
除了负责资金交收,刘建宏也在2021年至2022年间使用电脑制作Excel表格,记录替“埃德温”处理的外币交易金额,以及对方每天获得的佣金。
案情还指出,刘建宏曾介绍中学同学蔡金锋加入这项工作。当时,他知道蔡金锋的生意经营不顺,因此向“埃德温”建议聘请对方协助处理现金。对方随后同意以每月2500新元(约7989令吉)的薪资聘用蔡金锋,让他陪同刘建宏执行收款及交款任务。
这项安排后来因警方调查而曝光。执法人员在一次行动中怀疑刘建宏涉及与无牌放贷活动有关的资金,随后将他逮捕。调查也发现,相关款项曾被转移至新加坡境外。
刘建宏最终承认一项抵触《支付服务法令》的控状,被判监禁20周,并须缴付8万4000新元罚款。这起案件显示,替他人收取、转交资金,即使只是按照指示办事或赚取固定报酬,也可能涉及违法活动;在接受类似工作前,仍须确认交易性质及资金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