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法庭今日审理43宗涉及滥用或伪造大马卡的案件,所有被告在庭上承认罪行,最终各被判罚款1000至9000令吉。涉案者包括28名女性及15名男性,当中40人是来自菲律宾和印尼的外籍人士,其余3人为本地人,包括来自沙巴者。
这批被告分别在新山第一、第二及第三推事庭面控。控方指,他们于10月20日在巴西古当两家工厂被查获,涉嫌使用伪造身分资料,或以他人的大马卡证明身分。
相关行为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2007年修正)。根据条例,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最高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三间推事庭分别处理不同被告的案件。第一推事庭由诺兹汉审理15人,包括5名男子及10名女子;第二推事庭由莎米妮审理14人,涉及7男及7女;第三推事庭则由阿蒂法审理14人,当中有3名男子及11名女子。
所有被告聆听控状后均认罪,其中10人聘请律师向法庭求情,希望减轻刑罚。案件由国民登记局检控官莫哈末南兹阿南、莫哈末沙希丹及诺丽拉娃蒂等人负责提控。
据早前报道,国民登记局执法人员日前到巴西古当两家工厂展开检查,怀疑部分外籍员工利用不属于自己的身分文件谋取工作机会,因而逮捕涉案人员,并展开后续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