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74岁女业主明知租客没有执照经营按摩院,仍将店铺出租给对方,结果店铺沦为提供性服务的场所。租客甚至向男顾客兜售收费150新元(约479令吉)的“全套按摩”,最终在警方突击行动中被揭发。
被告林秀珍(74岁)因抵触按摩院相关法令,被判罚款6500新元(约2万762令吉)。
涉案店铺位于实龙岗上段一座购物中心的4楼,林秀珍是该单位的业主。
根据案情,50岁的租客何悦自2020年起向被告租用该单位,表面上以美甲美容院名义注册,实际上却经营按摩院。
2025年1月15日,双方续签为期36个月的租约,每月租金为1250新元(约3993令吉)。然而,何悦并未取得经营按摩院所需的执照,也不符合相关豁免条件。
尽管被告明知租客经营按摩场所,却没有确保对方持有有效执照,最终因此触法。
今年5月7日下午约1时50分,一名男顾客经过店铺外的走廊时,何悦主动向他招揽生意,推销一小时按摩服务,并声称能够提供收费150新元的“全套服务”。双方均明白,这项服务包含性服务。
男顾客付款后,何悦便将他带到柜台后方的隔间,随后锁上大门。就在她为男顾客按摩数分钟、准备进一步提供性服务时,警方突然上门突击搜查,当场揭发相关情况。
警方也在隔间内发现一台监视器屏幕,画面实时显示店铺走廊的监控情况。
至于租客何悦的案件,则另行处理。她已于今年8月17日被判处监禁5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