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云冰一名20岁青年涉嫌两度性侵一名15岁少女,今日被控上庭时否认有罪。法官最终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遵守附加条件保外候审,案件定于11月17日过堂。
被告沙林纳丘登(20岁,零工)来自云冰,今日在第二地庭面控。他被控于今年6月23日下午6时至24日清晨5时之间,在云冰市镇一家旅馆客房内,两度对一名15岁又5个月的同裔少女实施性侵。
根据控状,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被告否认有罪后,其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兹利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保释金。律师指出,被告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之一,每月收入约1000令吉,考虑到其家庭经济状况,希望法庭将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以下,并表示被告愿意遵守法庭所规定的附加条件。
副检察司法汀诺阿蒂拉则建议,保释金应定为1万2000令吉,并要求被告提供一名担保人、交出国际护照,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骚扰证人。
承审法官莎芝丽娜在考量双方陈述后,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附加三项条件,即提供一名担保人、交出国际护照,以及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骚扰证人。
法庭随后择定11月17日为案件过堂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