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涉嫌共同伪造病假单,并将假文件交给雇主,结果东窗事发,双双被控上庭。两人今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认罪,各被判处监禁5天及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还须额外坐牢3天。
两名被告分别是23岁的阿丽雅及22岁的努琳阿蒂卡。通译员宣读控状后,两人当庭俯首认罪。
推事诺娜吉哈谕令,两人的监禁刑期从被捕当天起算;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额外监禁3天。
根据控状,两人被指在哥打丁宜敦斯里拉南路一家五金店,共同伪造一份病假单,并在明知文件属伪造的情况下使用,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同一法典第465条文及第34条文下一并治罪。
一旦罪成,相关罪名可被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出,本月2日,阿丽雅的雇主对她提交的病假单产生怀疑,于是向开具病假单的诊所查证。诊所职员核实后,确认有关病假单是伪造文件,随后有人向警方报案。
警方前日采取行动,在哥打丁宜逮捕两名被告。
此案由副检察司旺努莱妮负责提控,两名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希尔米苏莱曼代表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