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榴梿商人遭绑架撕票及埋尸案,警方证实,案件疑因私人误会引发杀机。警方逮捕的15名男女皆涉及私会党活动,调查发现,死者遭人掳走后,疑被气钉枪及木棍虐待,最终因颈部多处切割伤毙命。

雪兰莪州总警长拿督沙兹里今日在雪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时指出,15名落网者当中,11人已转为控方证人,另外4人被控上庭;警方目前也正式通缉5名在逃嫌犯,包括绰号“Jimmy Boy”的幕后主谋。

沙兹里说,42岁死者于上月24日凌晨约4时,在安邦遭人绑架。警方随后于27日在士毛月一带寻获其遗体,证实死者已遭杀害及埋尸。

他说,警方调查发现,嫌犯与死者之间疑因私人误会产生矛盾,随后将死者掳走,并以气钉枪及木棍施虐,导致死者遍体鳞伤,最终因颈部多处切割伤死亡。

“调查发现,嫌犯在绑架期间,并未向死者妻子索取赎金。涉案嫌犯皆涉及私会党活动,不过,警方尚未查明死者是否也有私会党背景。”

沙兹里指出,警方于上月24日至27日展开取缔行动,共逮捕15名男女,包括12名本地男子、1名本地女子及2名外籍男子,年龄介于20至48岁。

警方也在行动中起获2支长枪、1辆宝腾威拉轿车,以及1把相信曾被用来掩埋死者遗体的锄头。

他说,落网者当中,11人已转为控方证人,另外4人则被控上庭。至于另外5名嫌犯仍然在逃,警方已正式通缉他们的下落,其中包括绰号“Jimmy Boy”的幕后主谋。

沙兹里透露,警方分别针对绑架、谋杀及枪械案件提控涉案者。

他说,其中3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65条文及第34条文,另有2人被控抵触第302条文及第34条文;另外3人则在第109条文及第302条文下被控。

至于枪械案件,3人被控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第8(a)及第36(1)条文。

另外,2名外籍男子则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及第15(1)(c)条文。

早前报道,警方在追查失踪男子下落时,先逮捕一名嫌犯,对方随后供出藏尸地点。

警方根据线索赶往士毛月一间住家外展开搜索,最终从泥土中挖出男子遗体,证实肉票已遭撕票。

随着案件调查取得进展,警方目前仍在追缉包括“Jimmy Boy”在内的5名在逃嫌犯,以进一步厘清整起绑架杀人案的经过。

上一则新闻老婆吃不胖让他眼红 林峯自嘲再吃下去要变林雪
下一侧新闻华裔男子陈尸湖面 验尸证实死于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