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羽坛传出震撼消息!男单自由人李梓嘉据报已向吉隆坡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要求限制父亲李志兴及姐姐李梓瑜在其经纪公司——李梓嘉管理私人有限公司(LZJ Management Sdn Bhd)的部分权利,以防两人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为自身批准额外经济利益或作出重大公司决策。

根据《Scoop》网站报道,李梓嘉于2026年7月2日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交原诉传票,针对同为公司董事的父亲及姐姐提出上述申请。

申请限制董事额外经济利益

根据有关申请,李梓嘉寻求法院下令,在案件审理期间,禁止父亲及姐姐批准除每月薪资以外的董事酬金、津贴、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他也要求限制两人在未经法院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作出涉及董事任免、公司秘书委任、重大资产处置、新股发行及公司股权结构变更等决定。

根据《Scoop》查阅的法庭文件,有关案件编号为WA-24NCC-400-07/2026。李梓嘉将LZJ管理公司、父亲李志兴、姐姐李梓瑜及弟弟李绹列为答辩人。

股权方面,李梓嘉声称自己持有公司90%的股份;姐姐李梓瑜持股9%,弟弟李绹则持有1%。

李梓瑜同时担任李梓嘉的羽球经理人。

指公司陷管理僵局 寻求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除了申请临时禁令,李梓嘉也要求法院下令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以处理公司管理及治理问题。

根据支持申请的宣誓书,李梓嘉表示,他曾于2025年12月22日尝试召开特别股东大会,但因未达到法定出席人数,会议无法举行。

相关原诉传票指出,会议未能按规定召开,加上公司正面临“管理和行政僵局”,因此有必要寻求法院介入。

李梓嘉希望法院下令,在裁决作出后14天内,或法院指定的其他期限内召开特别股东大会,并授权发布及送达会议通知,以及委任独立主席主持会议。

根据拟议安排,即使部分董事、股东或公司秘书缺席,会议仍可继续进行。拟议议程则包括可能罢免现任董事、委任新董事及公司秘书,以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

父亲反对法院介入 强调公司持续运作

不过,答辩方对有关申请提出异议。

李志兴于2026年8月6日提交答辩宣誓书,对法院介入的必要性提出质疑,并坚称公司一直持续管理与李梓嘉职业羽球生涯相关的事务。

他在宣誓书中也提及,LZJ管理公司与运动品牌Victor签署了一项为期4年的协议,合约期从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李志兴表示,有关合作及其带来的财务收益,对公司的营运以及支持李梓嘉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

此外,他也回应有关款项支付,以及李梓嘉姓名与肖像使用权的争议。

代表李梓瑜及李绹提交的联合宣誓书,同样对相关指控提出异议,并质疑李梓嘉所寻求的法律救济是否适当。

目前,有关临时禁令申请及各方在宣誓书中提出的立场,仍有待法院审议,案件结果尚未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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