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餐厅在店外挂出醒目横幅,直接以“有猪肉,也有猪油!”(Got Pork, Got Lard!)作为宣传语,大方说明店内供应猪肉料理。简单直白的文案在社交媒体上引起讨论,有人认为措辞不妥,也有不少人赞赏店家清楚标示食材,不让顾客产生误会。

根据八打灵再也音乐酒吧 Merdekarya 在脸书发布的帖文,旗下餐厅“Bar B”在店外悬挂大型横幅,以显眼的英文文字注明猪肉及猪油,并列出店内供应的5款猪肉菜肴。

菜单包括果阿酸辣猪肉(Pork Vindaloo)、香料炒猪肉(Pork Peratal)、干炒猪肉(Pork Varuval)、辣椒猪肉(Cilipot Pork),以及辣椒仔奶油猪肉(Cilipadi Butter Pork)。横幅也注明,这些料理只在每逢星期日傍晚6时至晚上11时供应。

不过,这种毫不含蓄的宣传方式引来不同反应。有网民在Threads转发横幅照片,批评店家的做法不够尊重穆斯林,认为公开宣传猪肉料理的措辞欠妥。

另一边厢,不少人对店家的标示方式表示支持,认为餐厅明确列出食材,反而能让顾客在用餐前掌握资讯。有网民更以“零欺骗、零隐藏、百分百猪肉”形容这句标语,认为店家没有模糊食物成分,也没有刻意误导消费者。

部分网民则认为,这只是餐厅吸引目标顾客的宣传手法,重点在于清楚交代所售卖的食物,并不代表有意冒犯任何群体。相关讨论也让这句直白的广告语在网上受到关注。

至于法律层面,马来西亚并没有一概禁止非穆斯林商家宣传猪肉食品;相关规定更着重防止商家把非清真食品冒充为清真食品。不过,具体法律责任仍须视实际情况及适用法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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