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0月8日公布,佳木斯市政府原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原局长姜涛因涉及多项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其涉嫌犯罪的部分也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调查显示,姜涛在担任公职期间,不仅违反多项纪律规定,还被指干预干部选拔任用,涉及跑官要官、卖官鬻爵等问题。他也多次违规收取礼品及礼金、接受宴请,并不当使用公务资源,包括违规借用服务对象的车库,以及超出规定标准配置和使用办公场所。
除了作风及组织纪律问题,姜涛也被查出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并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回报,违规参与营利活动。调查还指,他与不法商人勾结,利用职权或职务带来的便利,在干部升迁、案件处理、行政审批及资金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取巨额财物。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指出,姜涛的行为涉及严重违纪及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相关部门认为,他在中共十八大后仍未收敛相关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严肃处理。
根据相关党纪及法律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后,当局决定撤销姜涛的党籍及公职,并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至于涉嫌犯罪的事项及相关财物,则将一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后续审查起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