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法庭今日审理一起持刀恐吓及伤人案,3名男子承认两项控罪后,各被判罚款8000令吉,3人合计须缴付2万4000令吉;若无法缴清罚款,则需以监禁替代。
被告分别为30岁的阿斯拉夫哈兹拉米、36岁的卡马鲁丁及36岁的穆扎米尔布。他们被控于9月22日上午约10时15分,在威北日落斗哇区巴当孟加里路拦截一对兄弟,并涉及持刀恐吓及伤人行为。
首项控罪涉及39岁的库夫安。控方指3名被告当时共同以刀抵住他的颈项,并作出杀人威胁,导致对方产生恐惧。3人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
推事艾妮阿迪拉分别判3人缴付4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各须入狱10个月。
另一项控罪则涉及36岁的罗斯米扎尔。控方指3人同样在上述时间及地点,以巴冷刀致使他受伤,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与第34条文同读。
法庭针对这项控罪,再各判3人罚款4000令吉;若无力缴付,每人须监禁12个月。
根据案情,两名兄弟案发时乘坐轿车途经有关地点,途中遭3名被告截停。3人随后手持利器靠近,其中一人向库夫安作出死亡威胁,另一人则挥动巴冷刀,导致罗斯米扎尔左手臂受伤。
调查显示,3名被告与两名事主彼此认识,案件初步相信源于双方之间的误会。
3名被告在庭上认罪后,其代表律师阿纳斯哈基米求情,希望法庭以罚款作为惩罚,并指出认罪让案件无需进入完整审讯程序,也节省司法时间及相关成本。
律师也向法庭说明3人的个人及经济状况。其中,阿斯拉夫哈兹拉米未婚,在服装店工作但没有固定收入;卡马鲁丁为鳏夫,从事挖掘机操作,每月收入约1500令吉;穆扎米尔同为鳏夫,需照顾两名孩子,任职技工,每月收入约1500令吉。
此案由副检察司西蒂努法蒂代表控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