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一名23岁女子因长期不当管教11岁表弟,最终导致男童死亡,一审被判监12年。她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以长期承担照护压力、曾投入大量心力陪伴复健等理由求情,但高雄高分院认为,这些付出不能抵销严重暴力行为,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中的男童患有自闭症、过动症及发展迟缓,生前由母亲托付给表姊照顾。

案情显示,2024年1月1日晚间,表姊发现男童当天早餐曾吃快熟面,但男童却声称自己吃的是吐司,双方因此发生冲突。

女子随后对男童动手,并以塑胶棍殴打其头部及背部,之后还要求他长时间进行半蹲及交互蹲跳,持续近3小时。

男童其后身体明显不适,逐渐失去力气并陷入昏迷。

判决资料指出,女子在发现男童疑似缺氧、情况危急时,并没有立即送医,反而曾传讯息给同居人,提及男童可能“要死了”,讯息中还附上带有嘲笑意味的贴图。

男童在昏迷一夜后才被送往医院,当时已经失去意识。

经医护人员抢救,男童最终因颅内出血及脑部严重损伤不治。医护人员也发现他身上有多处新旧伤势,因此报警处理。

女子遭逮捕后,一审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处监禁12年。

她上诉时辩称,男童是早产儿,本身照顾难度较高,自己过去多年曾投入大量时间陪伴复健,也长期承担照护压力。

她也声称,男童母亲过去允许她进行适度体罚,而案发当晚发现孩子昏迷时,一度误以为只是运动过度导致身体不适,因此才延误送医。

不过,高分院并未接受有关说法。

法官认为,女子过去长期照顾男童的付出可以被承认,但照顾行为与后来发生的暴力不能互相抵销。

法庭也指出,女子此前就曾因不当体罚接受亲职教育,理应更清楚男童身体状况较弱,却仍持续使用暴力及长时间体罚。

合议庭认为,即使家长曾同意由她负责管教,也绝不代表可以进行危及身体安全的惩罚。

法官也特别提到,女子在男童倒地、情况严重时,仍以不当语气传讯息并附上嘲笑贴图,显示其对当时危险状况的态度令人无法接受。

最终,高雄高分院认定一审判处12年监禁并无不当,驳回女子上诉,维持原判。全案仍可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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