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涉及非法飙车及危险驾驶的“飙车族”,可能面对更重刑罚,甚至监禁。陆路交通局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已获国会通过,目前只待最后宪报程序完成。

陆路交通局高级执法主任拿督莫哈末基夫里表示,这次修法的重点之一,就是加强对街头滋事、非法赛车及危险驾驶行为的执法力度。

他说,如果相关程序顺利完成,新规定预计从11月1日起正式落实,执法单位届时将拥有更明确及更严厉的法律工具,对付涉及非法飙车活动人士。

“修正案已经获得国会批准,如果一切顺利,将从11月1日开始实施。针对飙车族的违法行为,刑罚将更加严厉,包括监禁。”

他指出,修正后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a)条文,也将有助调查官更有效展开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

目前,陆路交通局仍等待总检察署的进一步意见,而宪报颁布将是修正案正式生效前的最后一道程序。

莫哈末基夫里说,非法飙车并非个别地区的问题,而是全国都面对的道路安全隐患,因此不能只靠一次性取缔行动处理。

他认为,针对惯常出现飙车活动的地点,执法单位必须持续监督,并与其他机构保持合作,才能有效遏制有关活动。

针对苏丹依斯迈佩特拉机场一带多次出现飙车族聚集的问题,他表示,陆路交通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警方合作,通过联合执法及巡查降低有关活动风险。

他强调,街头飙车不仅危及参与者本身,也可能威胁其他无辜道路使用者安全,因此修法后的重点,是让执法及惩罚更具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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