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淡滨尼一宗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的严重车祸案今日下判,法官严厉斥责被告在交通灯已经转红至少26秒的情况下,仍以每小时129至134公里的高速冲入十字路口,最终酿成致命连环车祸。
45岁被告莫哈默夏菲今日被判坐牢12年9个月,并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致命车祸发生于2024年4月22日早上约7时,地点位于淡滨尼1道、淡滨尼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
被告面对5项控状,包括危险驾驶导致2人死亡、3人重伤及5人受伤,以及肇事后没有停车等罪名。他早前承认其中3项控罪,其余控状则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量。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法官也批准控方申请,禁止媒体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资料。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案发时是一家公司的营运经理。当时他刚完成夜班工作,并通过拼车服务载送一名乘客。
在把乘客送抵目的地后,被告独自驾车离开。
途中,一辆白色马赛地从他的车辆旁超车,被告疑因不满遭超车而加速追赶。
追赶过程中,被告车辆不仅与马赛地发生擦撞,更一度险些撞上一辆电单车。
然而,被告并没有停下,反而继续高速驾驶。
随后,他闯过红灯冲入十字路口,并接连撞上3辆汽车,另外还有2辆车受到波及,最终酿成严重连环车祸。
整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包括一名17岁女学生;另有3人重伤及5人受伤。
法官今日下判时严厉指出,被告前后涉及两起车祸,案情严重,因此必须判处严厉刑罚。
法官指出,事发时交通灯已经转红至少26秒,而且被告前方左右两侧都有其他车辆行驶,但他仍以每小时129至134公里的速度直接冲入十字路口。
更严重的是,事故发生后,当地交通情况直到约10小时后才恢复正常。
法官认为,这宗案件属于最严重的车祸之一。虽然被告提早认罪,可获得一定刑罚减免,但基于案件严重程度,为了公众利益,最终仅给予15%的刑罚折扣。
控方此前陈词时指出,这起车祸造成严重的人命伤亡及财物损失,因此建议判处被告12年9个月至13年半监禁,并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控方指出,被告仅仅因为不满遭其他车辆超车,便高速追赶,在第一次发生车祸后没有停车,反而继续驾驶,并进一步闯红灯,最终导致第二起严重连环车祸。
除了2人死亡及8人受伤,部分受害者也留下严重心理创伤。
其中2人被诊断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另1人则同时患上PTSD及重度抑郁症。
此外,其他受害者的车辆也在事故中损毁,实际损失金额尚无法估算,部分车主已向被告索取保险赔偿。
事故也造成公共设施损坏,修复被撞毁的灯柱及围栏共耗资1317新元(约4200令吉)。
控方认为,与其他类似案件相比,本案造成的伤害及被告的驾驶行为均较为严重和恶劣,因此即使被告认罪,也只能获得10%至15%的刑罚折扣。
代表被告的律师则向法庭求情,希望法官判处被告7年半至8年监禁,并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律师称,被告当时因为错误判断及没有谨慎驾驶,最终导致意外发生。
律师也指出,被告无法合理预料到高速驾驶及闯红灯的行为,会进一步引发连环车祸并造成多人伤亡。
律师说,被告对此深感愧疚,并全力配合警方调查,这起事件也将成为他人生中无法抹去的烙印。
被告目前在技术制造业工作,需要照顾父母及孩子,同时每个月也需向前妻支付赡养费。
他过去曾在回教理事会担任导师,但因涉及本案,已于2024年底被停职。
律师也透露,被告曾写信给受害者及家属,对这场悲剧给他们带来的痛苦、悲伤及损失表达歉意,并希望获得受害者及家属的原谅。
最终,法庭判处被告12年9个月监禁,并终身吊销驾驶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