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约80令吉买油漆,却换来总额9000令吉罚款,还得在法庭上听推事劝他为了两个年幼女儿重新做人。一名24岁华裔男子因同一晚接连到两处住宅泼红漆破坏财物,今日在大山脚推事庭认下两项罪名。
被告陈廷胜(译音)目前没有工作,育有两名分别5岁及2岁的女儿。他声称这是首次接下类似工作,惟一次犯案就涉及两个地点,最终也必须分别在两个推事庭接受判刑。
其中一名推事莎丽法在宣判前,没有马上谈刑罚,反而先询问被告的家庭情况。
得知被告年仅24岁,还有两个年幼孩子后,推事当庭劝他不要再为了这种工作毁掉自己的前途。
推事指出,被告可能只需要花约80令吉购买红漆,真正承受后果的却不只是屋主的财物损失,也包括受害者面对的骚扰、困扰及压力。
她提醒被告,社会上仍有其他正当工作可以选择,与其替人从事违法活动,不如靠正常工作养家,也为两个女儿树立正确榜样。
最终,该庭就其中一宗案件判处被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12个月监禁代替。
另一宗案件则由另一名推事处理,被告同样认罪,并被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监禁6个月。
两宗案件的刑罚合计达到9000令吉。
案情显示,两起破坏财物事件都发生在9月19日凌晨,而且时间相隔仅约1小时20分钟。
第一处地点是在茵碧丽雅花园。
控状指,被告于凌晨约12时10分,把红漆泼向一间住宅的墙壁及铁门围栏,同时波及停放在屋前的一辆客货车,导致41岁王姓事主蒙受损失。
完成第一处泼漆后不久,他又转往陈赛银花园。
到了凌晨约1时30分,被告再把红漆泼向另一间住宅的篱笆铁门及一辆休旅车,造成黄姓事主财物受损。
两项控罪都援引刑事法典第426条文,即蓄意破坏财物罪提控。
根据相关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被警方押抵法庭时身穿便服,并以衣领遮掩部分脸部,全程低头,没有回应现场媒体。
其中一宗案件由祖法兹里副检察司主控;另一宗则由希蒂努阿玛莉亚哈伦副检察司负责,被告在后者案件中获得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代表。
对于这名年仅24岁的被告而言,两罐红漆带来的代价,并不只是9000令吉罚款。
推事在庭上的一番话,也把重点放回他接下来的人生——两个孩子还小,真正需要他留下的,不是一份犯罪记录,而是一个能够靠正当工作养家的父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