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预产期只剩约一周,一名孕妇原本应该开始准备生产及产假,却声称突然被公司要求签署辞职信,让她觉得自己并非主动离职,而是在临盆前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她随后把事件带到劳工部寻求协助,也让“孕妇签了辞职信后,产假权益是否还存在”成为讨论焦点。
女子苏海丽日前在Threads分享经历,指自己怀第一胎期间一直正常工作,直到接近生产时,公司却要求她签署辞职文件。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她声称公司事后还把问题归咎于她,指她没有妥善规划生育安排。
苏海丽认为,怀孕及生产本来就是人生正常阶段,不应该因为即将生孩子,就被视为没有安排好工作,因此决定向劳工部投诉,希望厘清自己究竟还能享有哪些权益。
她转述,协助处理的劳工部官员当时告诉她,即使辞职信由她本人签署,只要实际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仍可能需要承担她原本应享有的产假福利。
不过,目前公开资料仅有苏海丽一方对官员说法的转述,并没有劳工部针对这宗个案发表正式裁定,因此不能简单理解成“只要孕妇辞职,公司一定必须照付所有产假福利”。
苏海丽指出,自己当时已经在公司服务超过90天,怀孕周数也超过22周,因此相信本身符合有关条件。
至于最终是否符合所有法定要求、有关辞职是否属于自愿,以及公司需要承担哪些责任,仍须视投诉调查及实际文件内容而定。
她也透露,当劳工部官员听到公司指责她“没有规划好生育计划”时,对这种说法提出质疑。
对第一次怀孕的苏海丽而言,这段经历除了涉及金钱和福利,更让她觉得自己仿佛因为怀孕而成为公司的负担。
她之后接受访问时也鼓励其他面对类似情况的孕妇,不要因为担心失去工作,就选择把所有压力默默吞下。
她认为,如果真的怀疑自身权益受到影响,可以主动向劳工单位查询,而不是因为害怕公司或觉得“自己怀孕给别人添麻烦”,就不敢寻求协助。
事件曝光后,引起不少上班族讨论。
部分网民认为,员工怀孕本来就属于可以预见的人力安排,公司应提前规划工作交接、替补人手及产假安排,而不是把营运压力全部推回即将生产的员工身上。
不过,目前事件仍只有苏海丽一方说法,报道没有交代公司方面回应,也没有说明劳工部是否已经完成调查或作出正式决定。
因此,这起事件最终是否构成不当解雇、逼迫辞职,或是否涉及产假福利争议,仍有待相关单位进一步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