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王室与州政府之间的宪政争议再牵涉州政府秘书人事安排。东姑纳扎鲁丁以森州第12任最高统治者身份,于9月30日致函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山苏阿兹里,支持森州政府要求撤回莫哈末扎菲尔的调派,并促请尽快将他调回联邦服务体系。
有关信函同时代表森州统治者理事会发出。信中表示,理事会认可森州政府于9月22日作出的决定,即不再接受莫哈末扎菲尔继续担任森州政府秘书。

东姑纳扎鲁丁强调,这项安排并不属于停职、暂缓职务或依据《1993年公务员(行为及纪律)条例》展开的纪律处分。信函同时承认,公务员的任命及纪律权限属于公共服务委员会,而相关权力依据《联邦宪法》第144(1)条赋予。

信中也说明,森州政府秘书是州公共服务体系的最高行政职位,同时也是州行政议会的当然成员。有关职位过去一直遵循“适任及获州政府接受”的原则,并按照联邦与州政府之间长期采用的协商机制进行人选安排。

信函指出,州政府秘书也涉及管理州政府印章及州政府宪报等事务。因此,东姑纳扎鲁丁及森州统治者理事会认为,相关官员是否获州政府接受,会直接影响州行政体系的运作。
信函随后再次提及森州目前的宪政争议。9月24日刊登的州政府宪报,以端姑慕里兹名义援引《1959年森州宪法》第38(5)条文,宣布撤销10名行政议员的委任。
东姑纳扎鲁丁及统治者理事会则在信中重申,他们所依据的是9月5日特别会议的决定,即端姑慕里兹自4月19日起已不再担任森州最高统治者,而东姑纳扎鲁丁已被宣布为第12任最高统治者;相关第10(2)条文下的行政宣告程序,也于8月3日完成。
基于这套立场,信函认为,州行政体系内部分官员的处理方式已影响东姑纳扎鲁丁及统治者理事会履行州宪法职责,并因此涉及有关官员是否继续获得州政府认可的问题。
为此,东姑纳扎鲁丁及森州统治者理事会向政府首席秘书提出4项要求,包括撤回莫哈末扎菲尔调派至森州的安排,并将他调回联邦服务;由公共服务局尽快提出符合资格的新人选,与森州政府进行协商,并在作出调派决定前将名单呈给东姑纳扎鲁丁。
另外,信函要求确认森州财政司莫哈末马斯里目前是在最高统治者御准下暂代州政府秘书职务,并在新任秘书到任后结束代理安排。
第四项要求则涉及联邦公务员在森州执行公务时的权限。东姑纳扎鲁丁及统治者理事会要求,任何以森州最高统治者或统治者理事会名义发布的宪报、宣告及法律文件,在未经相关授权人士确认前,不应被处理、准备或落实。
信函最后表示,有关要求是在尊重联邦政府处理公务员调派事务权限的前提下提出,并希望政府首席秘书配合,以维护森州王室传统、州宪法地位,以及州政府行政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