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瑜伽女神”夏米雅与前夫韩杰仪之间延烧多时的纠纷,再有司法结果。韩杰仪前年向媒体爆料,指夏米雅婚内与陈绍诚发生感情关系,不过法院查明,两人早在2020年已完成离婚登记,最终认定有关爆料涉及加重诽谤,判韩杰仪拘役30天,可易科罚金3万新台币(约3840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40岁的夏米雅本名许心瑗,出生于中国安徽,2011年嫁给年长11岁的韩杰仪后到台湾生活。

她2014年进入演艺圈,希望发展歌唱事业,后来把重心转向瑜伽运动,凭借健身形象累积知名度,并被外界称为“瑜伽女神”。

事件争议始于2024年。

韩杰仪当时向周刊声称,自己与夏米雅的婚姻遭到陈绍诚介入,还指控两人涉嫌更改住家电子锁、让他无法进入住处,并曾在社区停车场处理其汽车车牌及取走车内逾1万新台币(约1280令吉)现金。

他也声称,陈绍诚原本透过女友与夏米雅认识,后来却与夏女发展关系,并以“婚内外遇”等说法向媒体爆料。

不过,相关报道曝光后,夏米雅随即公开户籍资料反驳,强调自己早在2020年12月1日就已经与韩杰仪办理两愿离婚,双方婚姻关系当时已正式结束。

她也否认与陈绍诚有不当关系,称两人只是朋友。

更早之前,夏米雅已于2023年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韩杰仪靠近她100公尺范围,也不得对她进行骚扰或其他侵害行为。

陈绍诚之后也否认韩杰仪的说法,并针对相关爆料提告。

他指出,韩杰仪曾自称仍是夏米雅丈夫,要求他与夏女保持距离,还警告否则会通过媒体破坏其名誉。

陈绍诚随后向夏米雅确认,得知两人早已离婚,而韩杰仪当时与夏女之间仅剩经纪关系。

有关车内现金遭窃的指控,另案调查也没有认定陈绍诚涉及窃取;至于被拔掉车牌的车辆,登记车主则是夏米雅。

检方调查后认为,韩杰仪向媒体提出的相关指控涉及私人感情纠纷,与公共利益无直接关系,因此以加重诽谤罪嫌将他起诉。

台北地院今日审理后,最终判韩杰仪拘役30天,并可用3万新台币(约3840令吉)罚金代替服刑。

除了这宗诽谤案,3人之间过去也曾衍生其他民刑事诉讼。

陈绍诚此前曾控告韩杰仪于2023年12月前往其位于12楼的住处外逗留及骚扰。

韩杰仪当时辩称,该处属于住商混合大楼,自己只是前往找夏米雅,并准备送出绝版CD。

不过,法院认定他曾以不实理由取得管理员信任,进入设有感应管制的大楼,在陈绍诚要求离开后仍继续逗留,最终依无故侵入住宅罪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4万新台币(约5120令吉),该案已经定谳。

至于陈绍诚现年47岁,年轻时曾活跃演艺圈,与丁春诚、高以翔及蓝钧天并称“时尚F4”,后来转往商界发展。

他也是国民党元老、前教育部长陈立夫的孙子,目前担任立夫医药研究文教基金会董事兼副执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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