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光州地方法院一审判处23岁男子张允基无期徒刑。法院认定他涉及性侵杀害16岁高中女生李彩媛等罪名成立,并下令佩戴电子脚镣及限制在儿童、青少年和残疾人相关机构工作10年。

这起案件的判决于9月30日作出。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3部认定,张允基的主要犯罪事实成立,并认为有必要将他长期隔离于社会之外;检方此前则提出死刑刑罚。

法院解释,韩国自1997年以来已近30年没有执行死刑,实际属于长期停止执行死刑的状态;同时,现行制度没有介于死刑与无期徒刑之间、可确保终身监禁的刑罚,因此综合相关判例及法律制度后,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法庭同时下令张允基接受电子监控,并限制他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10年。法院表示,若未来涉及假释问题,也应充分考虑案件性质及社会隔离需要。

案发于今年5月5日凌晨,16岁高中女生李彩媛在光州一带返家途中遭张允基袭击,最终死亡;一名听见呼救声赶往现场的高中男生也遭攻击。检方之后经过补充调查,认定案件涉及性犯罪目的,并以强奸杀人等罪名起诉。张允基在审理期间承认检方指控,并曾提交3次悔过书。

案件判决后,李彩媛家属在法院外召开记者会,对一审结果表示无法接受,并要求检方提出上诉。家属此前曾要求法院判处法定最高刑,并提交约10万人联署的严惩请愿书。

此外,案件侦办过程曾引发警方调查争议。媒体报道指出,警方最初以一般杀人方向处理,检方补充调查后才改以强奸杀人罪起诉;另有警方人员涉嫌向张允基父亲泄露调查资讯及涉及证据处理问题,相关调查另案进行。

法院当天也对案件中一项备受关注的束缚工具作出判断,认为检方无法证明车内发现的束线带就是犯案工具,因此没有采纳这项指控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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